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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外遇调查案例
重庆外遇调查取证:军婚离婚条件
军婚离婚条件 与军人离婚是需要满足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的,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感情破裂的,也是可以离婚的。婚姻自由是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即使是军婚,仍然是可以离婚的。那么,军婚离婚条件是怎样的呢?下面,侦探社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重庆外遇调查取证 军婚离婚条件 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调解”是“应当”,即这种情形下的军内调解是必须程序。 2、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且军人一方要求离婚。 (1)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 重庆侦探事务所 (1)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离婚管辖法院有哪些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4、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侦探社的侦探进行咨询。 重庆调查公司 侦探社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侦探社婚姻家庭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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